瑣事三二三。
為了50D,週邊的東西越買越多,果然DSLR是一個大錢坑。雖然原廠送了一個相機包,但是3C原廠附送的東西一向都不夠有誠意,大多也made in China,常帶有濃濃的化學味,既不夠合用、品質也不佳,弄得用也不是丟也不是。
難道贈品和商品之間的品質落差這麼大,這些廠商不覺得丟臉嗎?
我猜想(雖然極不願意這麼想),贈品不是日本原廠送的,是台灣代理商送的。所以…果然丟臉的還是自己人。
因此,趁今天去台北的路上,順道去逛逛。本來去士林的相機王門市看看的,不過門市的規模這麼小,和網站賣得有聲有色落差這麼大,實在很失望。只好又回到博愛路去找相機包。
不過,剛好經過士林誠品,全家三口又進去敗了一堆書,人人有份,我還不是花最多錢的人。^_^
最後選了一只一機三鏡的包包,還可以塞下閃燈,空間設計得當,相機包其實不會長得很巨大喲。幾隻鏡頭的塞法居然可以沿著X/Y/Z三軸來擺放,難怪可以這麼小一個,這錢花得也算值得啦。
今天看到一句話:「攝影到底是不是一門藝術?當然是!不過,在所有的藝術類型中,大概也沒有像攝影對科技和器材的依賴這麼深了。」
近來看書看電影頗勤,但看完之後覺得可堪回味的卻瘳瘳可數。書本當數「魔鬼的名字」和「帶著野兔去旅行」,電影只有「其實他沒有那麼喜歡你」。
有空再補貼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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